电子商务的威力愈来愈大,实体店受到的冲击也越来越大。近期报载深圳华强北10%的商户受电商的冲击而离开。媒体在实地走访时发现,华强北赛博数码广场二三四楼的确有大量的“旺铺招租”广告,大约占现有铺面的三分之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邓芬也透露,从2010年年底到去年8月,华强北商业圈原有商户3万多家,其中有3500名商户离开。
从几元钱的小饰品到几千元的电子3C产品,电商取代实体店的趋势越来越强。淘宝、京东、当当等电商以价格和快递的优势,而使顾客足不出户就得到不亚于门店的商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让交易双方获得足够的信心。那么,从几十万到几千万元的房产交易,是否也上网就能完成呢?
中介电商乃至银行平台一直都希望突破门店的约束而可以网上交易房屋。工行和建行在网站上也曾经尝试过吸引买卖双方发布信息并通过银行的托管平台来增强买卖双方的信心,但该业务由于买卖双方根深蒂固的消费习惯而未能有所突破。目前中介电商门户网站已经成为信息发布的一个重要渠道,但完全脱离网下业务载体而只有网上平台,看来是不切实际的。
近期,宁波法院尝试通过淘宝来进行司法拍卖,先行“试水”汽车,未来可能连房屋都放上网去拍。中国拍卖协会随即以该行为不符合《拍卖法》而提出反对。面对越来越强势的电商潮流,恐怕连《拍卖法》都要进行修改。拍卖行业本身未能建立起一个广为社会认同并接纳的交易平台,法院利用淘宝来进行司法拍卖,的确无可厚非,该检讨的是拍卖行业自身的发展问题。
如果有法院这个强势信用背景,相信拍卖房屋也会受到竞拍人士的追捧。但在个人买卖房屋来看,买卖双方之间存在不信任感,需要中介人将双方联系在一起,因此中介的作用不可或缺,可是由于中介行业的双边代理身份,买卖双方都不觉得中介能够确保自身权益,故此目前的房产代理机制依然有众多缺陷。现在的电商模式不足以改变房产交易的现状,未来电商会否影响房产交易呢?或许行业从现在开始就应该思考,以免重蹈拍卖行业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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